近日,合肥市财政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》,从“放、管、服”3个维度切入,全面加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,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“优无止境”。
以“放”牵引,充分释放惠企功能。针对采购人高度关注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填写问题,详细梳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3种情况,并提供表述范本。为方便供应商询问、了解采购项目具体情况,建议预算单位在备注中填写咨询电话,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投标“参与度”与沟通“便利度”。
以“管”约束,严格把关规范主体。深度结合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要求,强调意向公开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、特定产品、特定品牌等不合理条件,不得有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内容。
以“服”增效,持续创优营商环境。围绕意向公开范围、时间、依据、内容等6个方面,提供“一站式”引导服务。提前“预警”,对意向公开中容易出现的问题,提示预算单位注意采购金额单位、采购时间的填写。简化流程,服务类项目首次公开采购意向时已经明确采购期限的,续签年度无需再次公开。